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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彝良县魏家堡电站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日期:2020-09-21 01:29:57|来源:本站
关于彝良县魏家堡电站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彝良县魏家堡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0年9月20日在彝良县魏家堡电站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年产彝良县魏家堡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参加会议的有:项目管理单位彝良县魏家堡电站相关负责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代表,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彝良县魏家堡电站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等代表组成。验收组认为,彝良县魏家堡电站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各项防治指标均达标。目前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到位并发挥了有效的水土保持作用,工程平均土壤侵蚀强度得以控制,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彝良县魏家堡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彝良县魏家堡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下载:

验收报告 验收鉴定书